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4月21日訊 4月14日,云南專員辦向省政府專題報送了《森林督查案件查處有關問題的報告》,引起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15日就作出批示并下發各州市。
批示要求,各地政府及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和監督執法力度,充分整合執法力量,找準問題突破口,采取強有力手段,推進案件查處和問題整改,確保按時完成“去存量”任務,同時積極消化“增量”。
與此同時,云南專員辦與省林草局聯合向16個州市政府發出《關于森林督查案件查處和問題整改的通報》,要求各級政府督促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門,找準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查處和問題整改的突破口,以打擊種茶毀林、毀林種植經濟作物、非法占用林地為重點,敢于較真碰硬,嚴肅徹查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大力推進問題整改和限期銷賬;要充分整合林草、森林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力量,積極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推動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打擊合力,通過強有力的執法手段和打擊效果,彰顯震懾效應,堅決遏制當前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蔓延勢頭;要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確保每起案件查得清、罰得了、訴得掉,推動“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問題根本解決,切實做到案件查處到位、收回林地到位、恢復植被到位、問責執紀到位。
下一步,云南專員辦、昆明院和省林草局將對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進行部署,對2019森林督查進展情況開展“回頭看”,及時篩選出重點典型案例在全省進行掛牌督辦或提級查辦,對案件查處不到位、敷衍塞責的州市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約談,必要時將啟動林地限批政策,并將有關情況全面納入生態文明和保護發展森林資源責任制考核范圍。(云南專員辦)